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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关于印发2016年度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
时间:2016-06-12   发布人:

各学院(课部)、各处(室)、各直属单位:

  根据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<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(鄂办文〔2016〕13号)精神,全省教育系统2016年被列为全面督查对象。省教育厅全面布置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,并印发《2016年度全省教育系统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鄂教办〔2016〕2号)。为做好接受履职尽责督查检查工作,现制定方案如下: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,以“坚持内涵发展、提升办学质量”为主题,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作风建设、服务师生、依法治校等方面内容,加强党的建设,科学谋划发展,深化综合改革,推进依法治校,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,努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。

  二、督促检查内容

  (一)主体责任方面

 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,推进“主体责任问责年”活动;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发挥表率作用;是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、入学招生、资产和校办企业、基建项目、科研资金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,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。

  (二)作风建设方面

  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省委六条意见及教育部20条措施,严格遵守办公用房、公务用车、公务接待、兼职兼薪、因公因私出国(境)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等方面的制度规定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;是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将师德作为教师年度考核、岗位聘任、职务(职称)评审、绩效评价和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,防范学术活动中寻租营私、舞弊失德、垄断资源等行为。

  (三)服务师生方面

  是否存在有偿招生行为;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,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、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;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、标准,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;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否规范;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,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;是否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;是否深化“两访两创”活动,努力营造改革发展良好环境和教书育人浓厚氛围等。

  (四)依法治校方面

  学校基本设施建设管理是否合规;办学行为是否规范;是否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,切实按章办事;是否依法依规组织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;是否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管理;是否依法依规加强对校办企业的管理;是否切实完善监督方式,健全重大决策公示和听证制度,重要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措施、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是否公开征求意见,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;是否按照内涵式发展要求,突出办学特色,切实提高教育质量等。

  三、督促检查步骤与时间安排

 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,督促检查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同步进行,分四个阶段,从4月中旬开始,至12月上旬结束。

  (一)动员部署阶段(4月下旬-5月10日)

  学习贯彻省委、省政府有关精神,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工作部署要求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研究布置督促检查工作。制定印发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,广泛动员宣传,明确责任分工,紧抓任务落实。

  (二)查找问题阶段(5月11日-8月31日)

  1.广泛征求意见。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,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对学校领导班子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2.认真开展自查。结合征求的意见和建议,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,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,并将自查情况于5月31日前报监察处。

  3.开展专项检查。根据履职尽责内容和查找的问题,学校成立工作专班,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及时发现、纠正存在的问题。

  4.主动公开承诺。认真梳理问题,就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,做出整改的具体承诺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。

  6月30日前,学校将查找问题情况报省教育厅。

  (三)督促整改阶段(6月1日-10月31日)

  1.坚持边查边改。坚持问题导向,将边查边改、边改边查贯穿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。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、师生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学校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,深入分析原因,抓好整改落实,并逐步形成制度加以规范。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事项,重点进行整改兑现。学校对查找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,将问题及整改意见及时报省教育厅。

  2.开展重点查改。围绕高等学校督查工作重点内容,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,明确督查具体内容,落实任务分工、明确责任部门,确保重点查改收到实效。

  (四)总结阶段(11月1日-12月10日)

  学校对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巩固工作成果,完善规章制度,健全长效机制,明确今后努力方向。11月底向省教育厅报送工作总结材料。

  四、监督与评议

  (一)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样调查。学校积极配合上级纠风办组织的第三方机构电话抽查调查,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对象,确保调查的客观性、公正性。

  (二)积极协同配合做好“党风政风热线”“纠风在行动”、集中民主评议等活动。主动接受社会评价,及时督办整改,及时反馈结果。

  五、组织领导

 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推动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力,是教育综合改革落地的重要保障,是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。学校高度重视,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为做好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,学校成立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。

  (一)领导小组

  组  长:郝 翔  党委书记

         王焰新  校  长

  副组长:朱勤文  党委副书记

         傅安洲  党委副书记

      成金华  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
         唐辉明  副校长

         赖旭龙  副校长

         郝 芳  副校长

      万清祥  副校长

  成  员:监察处、学校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教务处、研究生院、学工处、人事处、发展规划处、科学技术发展院、国际合作处(国际教育学院)、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、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基建处、新校区建设指挥部、后勤保障处、工会、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、资产经营公司、政策法规办公室、附属学校等部门(单位)主要负责人。

  (二)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学校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承担具体任务。陶继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,刘彦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。请以上成员单位明确1位牵头负责人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,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承担日常工作。

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319,联系人:杨玲玲,联系电话:67883913,QQ:421801142,举报电话:67884345,电子邮箱:jwbgs@cug.edu.cn。

  六、工作要求

  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是第一责任人,以上率下、负总责、亲自抓;分管校领导负责管好分管领域和部门。全校各部门、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部门、单位工作中,扎实推进任务落实。

  (二)强化责任,严肃纪律。要明确责任分工,把握节奏力度,紧抓整改落实。针对师生反映的问题、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,都要高度重视,及时整改。对于情节严重、影响较大的,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。

  (三)注重结合,务求实效。要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巩固深化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成果及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,统筹安排,相互促进。坚持问题导向,发现问题立行立改,以严和实的精神履职尽责,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附件: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5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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